各有關單位:
根據《十堰市科技計劃項目與資金管理辦法》《十堰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管理辦法(試行)》《十堰市科技項目揭榜制工作實施方案》等要求,現對第二批市揭榜掛帥項目開展驗收,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驗收范圍和方式
2023年市級揭榜掛帥項目(清單附后)。
采取現場評審驗收與會議評審驗收相結合方式組織驗收。
二、需提交驗收材料
1. 2023年市級揭榜掛帥項目任務書
2. 誠信承諾書及信用信息報告(生成日期在驗收申請前15日內)
3. 驗收申請表(附件2)
4. 項目執行情況報告(附件3及附件證明材料)
5. 當年與納稅申報資料一致的財務報表
以上資料按順序膠裝成冊,一式三份,與電子版保持一致。
三、驗收流程
(一)提交驗收申請
項目承擔單位在2025年4月25日前向縣級科技部門提交驗收材料(書面蓋章一式三份)。
(二)推薦單位審核
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對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進行審核,做好科研誠信、科技安全、科研倫理以及涉密工作的初步審查。
(三)形式審查
委托市生產力促進中心對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對不符合要求的項目,一次性告知承擔單位補充完善驗收資料,形式審查通過的項目進入評審驗收環節。
(四)評審驗收
市生產力促進中心組織專家進行評審驗收,專家驗收前簽訂承諾書,對驗收工作做到公正、回避和保密。
四、有關要求
1. 各項目承擔單位應高度重視驗收評價工作,按要求及時提供驗收材料,保證提供的材料、數據真實準確,做好現場檢查的準備工作。凡驗收材料弄虛作假、無故不參加驗收、無故不按期提出延期或驗收申請的項目,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并收回已下撥財政資金,且3年內不得再次承擔“揭榜掛帥”項目。
2. 項目承擔單位應在本通知要求時間內向項目推薦單位提交驗收申請或延期申請,否則項目將被視為未在實施期內完成。
3. 其他未盡事項以相關文件和《項目任務書》中要求為準。
聯系方式:
市科學技術局:楊澤華 8653578
市生產力促進中心:趙小寧 8673202
驗收材料請寄送市生產力促進中心(十堰市朝陽北路16號)
驗收材料電子版報送郵箱:kjxm0719@163.com
附件:1. 第二批十堰市級揭榜掛帥項目驗收清單
2. 驗收申請表
3. 項目執行情況報告
十堰市科學技術局
2025年3月17日
附件:有關附件.docx